根据《滕州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滕教体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初中实行“免试直升、集中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并申请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
一、招生条件:
在北辛街道行政辖区内,学生法定监护人拥有独有住宅性房产且实际居住,同时具有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北辛街道行政辖区内北辛路以北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划分到北辛中学通盛路校区就读;龙泉街道行政辖区内苹果花园、上海通盛、状元府小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滕东中学或北辛中学通盛路校区就读。
二、实行网上报名
按照市教育体育局要求,新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为8月15日—19日。
家长下载“爱山东·枣庄”进行手机实名,学生身份证号注册认证,通过大数据调取户籍、不动产登记信息等相关数据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报名步骤请扫描二维码查看。
提醒:请按照符合招生条件居住就近的原则选择就读通盛路校区或学院路校区。
(二)如因网络条件有限或操作困难的请寻求亲友邻居帮助。
(三)如果登录“爱山东·枣庄”显示户籍、房产与大数据不匹配,可直接进行学校网上报名,不需在“爱山东·枣庄”上提交报名,报名步骤:
(1)使用浏览器访问http://tzbx.ureung.com,在登陆栏下方点击“新生注册”,填写学生身份证号码(18位)和学生姓名。注意:每个学生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次,否则注册不通过。
(2)注册完成后,用刚刚注册的学生身份证号码及密码登陆系统,填写信息,上传红底一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3)照片上传完成后点击保存,填写正确无误后系统会显示保存成功,若不能成功保存请检查所填项目是否符合填写要求。
(4)在左侧点击“平台管理”,点击“登记记录”,查看自己填写的信息,如有错误可点击“编辑”,修改表格信息;若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侧“查看”,校对“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无误后,点击右上方“打印”。注意:纸张选择A4。
三、学校现场咨询服务及审核
注意:已在“爱山东·枣庄”报名通过审核的学生即被录取为我校学生,不需到校参加线下审核,届时只需按手机APP推送的“入学须知”报到即可。
(一)咨询服务时间:8月15日至20日
上午:8:30一11:30 下午:14:30一17:30
审核时间:8月17日至20日
因疫情防控需要,避免拥挤,学生无需到校,请监护人保持1米距离(仅限一名家长),主动出示“三码”并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17日上午: |
荆泉小学(7:30-8:00)、 马王小学(8:00-8:30)、 崇文小学(8:30-9:30)、 通盛路小学六1、六2(9:30-10:00) 通盛路小学六3、六4(10:00-10:30) 通盛路小学六5、六6、六7(10:30-11:00) |
17日下午: |
杏花村小学六1、六2(2:00-2:30) 杏花村小学六3、六4(2:30-3:00) 杏花村小学六5、六6(3:00-3:30) 杏花村小学六7、六8(3:30-4:00) 杏花村小学六9、六10(4:00-4:30) 杏花村小学六11、六12、六13(4:30-5:00) |
18日上午: |
中心小学六1、六2(7:30-8:00) 中心小学六3、六4(8:00-8:30) 中心小学六5、六6(8:30-9:00) 中心小学六7、六8(9:00-9:30) 中心小学六9、六10(9:30-10:00) 中心小学六11、六12(10:00-10:30) |
18日下午: |
中心小学六13、六14、六15(2:00-2:30) 北坛小学六1、六2(2:30-3:00) 北坛小学六3、六4(3:00-3:30) 安居小学(3:30-4:00) 华澳小学(4:00-4:30) |
19日上午: |
实验小学荆河校区(7:30-8:30) 实验小学永昌校区(8:30-9:30) 第四实验小学(9:30-10:00) 书院小学(10:00-11:00) |
19日下午: |
实验小学文化路校区(2:30-3:30) 龙泉小学(3:30-4:00) 四实小善国校区、英才校区(4:00-4:30) 二实小、华晨校区(4:30-5:00) |
20日上午: |
其他小学(7:30-11:00) |
(二)现场审核请携带以下材料:①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②小学应届毕业证、③家庭户口本原件、④ 有效居住证明原件、⑤一寸同底照片两张。所提供的材料必须能相互印证。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信一般不予认可,不作为审验依据。材料造假者责任自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点到北辛中学通盛路校区东门按序参加现场审核。
四、所带材料具体要求:
所提供的材料必须能相互印证。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信一般不予认可。
(一)家庭户口本原件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一起实际居住,方可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办理入学。如果学生父母有住房,经调查不是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应按其学生父母居住地办理入学。
2. 户口本原件必须包含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
3.无户籍的,不能办理学籍,不能接收。
(二)有效住房证明的原件
有效住房证明指以下情况:
1.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指学生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拥有独有住宅性房产且实际居住,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未办理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不含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房产项目以及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
2.有效住房证明的房主与学生在户口上能体现出和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有效住房证明房主的姓名是父母的一方,户口本户主的姓名是父母的另一方,必须同时提供父母结婚证的原件(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同样)。
3.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必须提供上房手续和银行抵押手续,还要提供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燃气、水电等交费凭证和至少6个月以上的缴费票据等。
4.北辛街道范围内的房产涉及拆迁的,需提供由拆迁办颁发的房屋拆迁协议及拆迁补偿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验收号、结算号、结算证明、供暖缴费证明等材料)。
5.城区内房产没有房产证的,除提供原始户口本外,还要提供证明实际居住的燃气、水电等交费凭证和至少6个月以上的缴费票据等。
6.北辛街道北部村居必须提供原始户口本,没有房产证的可不提供房产手续。
7.私人之间住房交易或租房居住的不予认可。
咨询电话:5390208 5390027 5390003 5514780
滕州市北辛街道北辛中学
2021年8月13日